【環球網綜合報道】據日本《產經新聞》12月10日報道,圍繞日本廣島縣監獄拒絕死刑犯在提出重審請求,在與律師商談時迴避監管人員進行“秘密會面”的訴訟爭端,日本最高法院第3法庭裁判長大谷剛彥10日判決認為“重審請求下的秘密會面,原則上應該得到認可”,並維持廣島縣高等法院對於廣島縣監獄拒絕行為所支票貼現做出的賠償54萬日元的二審判決。
  據債務整合悉,日本《刑事拘留設施法》原則上規定,死刑犯提出重審要求和律師會面的時候,監管人員應該到場,但同時也規定,為準備訴訟事宜等維護正當利益條件下,也允許舉行例外的秘密會面。此次判決將會對以後此類情況下死刑犯的待遇和律師的活動產生影響,同時在原則和例外兩種情況下,裁決也可能發生逆轉。
  判決就“秘密會面”表示:“有必要對死刑犯接受律師援助進行實質性的保障好房網。對於和未定刑的被告和嫌犯進行秘密交流是辯護律師的重要權利,因此也必須給予重審辯護律師充分的尊重。”  (原標題:日最高法院認可死刑犯重審時與律師秘密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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